电视购物广告行业入门将被提高
作者:上海广告片公司 来源:http://www.stonecm.com 时间:2010年09月18日
巨石国际传媒发现早前是什么人都能进入电视购物广告,现今电视购物、邮购、网络销售等无店铺销售,被誉为零售行业的第三次划时代革命,可电视购物的各种消费投诉始终位于消保委名单前列。记者近日从本市工商部门获悉,有关方面正在研究相关标准和规定,准备对电视购物行业进行全面规范。
这致使有关部门对此头痛不已法,很多电视购物公司为了逃避监管,采用虚假的地址注册,出现问题时往往找不到该企业。还有些产品,订购电话是一座城市的,收据上的公司却是另一座城市的,一旦消费者需要维权,很难判断谁是真正的责任方。国内一些电视购物公司,本质上只是一个销售平台。如果销售凭证上写明的销售公司是产品生产商,工商部门在受理申诉时就只能对生产商进行处罚,电视购物企业就可以免责。如果电视购物企业为产品捏造一个子虚乌有的生产企业,消费者只能是申诉无门。
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针对电视购物行业可实际宏观操作的法律法规,在监管中出现的诸多困境与法律法规的缺位有很大关系。
针对这一现状,专家建议,加强对电视购物行业的相关立法。建立“黑名单”型的信用档案,将那些常销售名不副实产品的企业列入“黑名单”。在电视购物企业申请执照时,提高其准入要求。如要求开办主体必须是播出机构,不许委托经营,并在注册资金等方面做出硬性规定;对于从事电视购物的企业,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,场地不少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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