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视广告片如何在30秒内打动顾客

作者:上海广告片公司   来源:http://www.stonecm.com   时间:2015年06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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巨石传媒在为客户拍摄电视广告片中不止一次遇到这样的事了:客户有了一个销售主张A,便想到拍一条30秒电视广告片来表达它。创意出来后,客户忽然又想起B也很重要,而且C也不是可有可无,于是,便要求我们在片子中不但要说A,而且还要兼顾B、C。由于30秒配音最多只能120字,于是客户便会自己出“创意”,如在广告下面再加滚动字幕,加叠画等。记忆最深刻的是,一个客户要求把30秒广告分成三部分:画面传达一个内容,字幕传达另一个内容,配音则传达第三个内容,广告出街后,效果可想而知。

我理解客户的想法:既然花了一笔钱拍摄电视广告,而且还要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去播出,如果不多说点,看起来很吃亏的样子。孰不知,短短30秒,如果用来交谈,也就是两三句话的时间。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要想产生好的广告效果,必须简明扼要一针见血,必须只传达一个明确的主题。广告效应刚好与广告诉求的多少成反比,说的越多,观众记住的越少。要知道,观众不会像广告主或广告作者,会特意盯着自己的广告看。观众看电视广告是无意的,而且你必须明确告诉他,你想让他知道什么。你不能指望让他去思考,电视是一个不能中断的流程,它没有可能让观众停下来思考。

这一点,古人就做得很好。比如大家都知道的王婆卖瓜的故事——王婆卖瓜,自卖自夸。但王婆很聪明,她只夸瓜比蜜甜,绝不同时又说自己沉鱼落雁。不然,客人就不知道是该挑瓜还是该选王婆。如果有人非要甘蔗两头甜,瓜要卖,王婆也要有个好人家,怎么办?也不难,卖瓜时就卖瓜;卖完瓜有了银子,置办一身好行头,把自己上下收拾一新,再找个婚介所什么的物色个殷实人家把自己风风光光嫁出去,岂不两全其美?用到广告上,就是多制一个版,卖A说A,售B说B,问题就迎刃而解了。当然,切记两个销售主张不能相互冲突,犯了卖矛和盾的人的错误,麻烦就大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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